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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下来那天,是十一月初。
法院认定周砚在婚姻存续期内,与第三人林鹿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,构成严重过错。
四百一十二万转账中,三百八十万被认定为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判决全额返还。
那套房子,那辆车,都在偿还清单里。
至于重婚罪指控,因证据链中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”部分不够完整,法院未予认定。
律师问我是否上诉。
我摇头。
“够了。”
三百八十万。
我父亲留给我的六十万。
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。
我八年加班到深夜、出差到凌晨、舍不得请年假换来的每一分钱。
都回来了。
律师把判决书复印件递给我。
“周太太,”她说,“你是我见过的,把这种案子打得最干净的人。”
我接过纸。
“不是干净。”
“是累了。”
她没再说话。
那天傍晚,我回了一趟家。
东西已经收拾好了。
客厅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,沙发套没换,电视柜上还摆着我们的结婚照。
照片里我们都还年轻。
他穿白衬衫,我穿拖尾婚纱,站在大学校门口那棵银杏树下。
十月底,叶子刚好黄透。
摄影师说,新郎笑一笑。
他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。
我在旁边笑出了声。
那是我们在一起第七年。
七年之痒。人家说。
我们领了证。
我去办过户那天,房产中介问我,这套房子卖了,您以后住哪儿。
我说去南方。
小城市,靠海,冬天不冷。
她看了我一眼,没再问。
周砚那套深圳南山的房子,首付没凑够,最后没买成。
他的公积金账户后来怎么样,我不知道。
也没再问。
十一月十七号,我退了京城的房子,把最后几只纸箱搬上货车。
那天风很大。
我站在小区门口等车,羽绒服帽子被吹得鼓起来。
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。
门开了。
林鹿走下来。
她比一个月前更瘦了。
风衣换成厚棉袄,小腹高高隆起,走路时扶着腰。
她手里拎着一只牛皮纸袋。
“这个给你。”
我没接。
“什么东西。”
“他写的那些。”她垂下眼睛,“信、便签、备忘录。八年的。”
“我清理房子时翻出来的。扔了可惜。”
“你烧了吧。”
她没动。
风把她的头发吹乱了。
“周太太,”她说,“孩子生下来,我会一个人养。”
“不会让他姓周,不会让他认他爸爸。”
“也不会再找他。”
我看着她。
她眼眶没红,声音也稳。
只是手指一直攥着纸袋口,攥得发白。
“这是你和他之间的事。”我说。
她轻轻点头。
“我知道。”
她把纸袋放在我脚边。
然后转身,慢慢走向那辆出租车。
司机下来扶她。
她坐进后座,没有回头。
车开走了。
我站在原地。
脚边那只牛皮纸袋,被风吹起一个角。
我蹲下,把它塞进纸箱缝隙里。
货车司机按喇叭。
“周小姐,走了啊!”
“来了。”
我关上厢门。